企業(yè)建網(wǎng)站網(wǎng)頁元標簽不正當競爭行為研究
日期 : 2020-10-29 10:30:34
網(wǎng)頁元標簽不正當競爭行為研究。根據(jù)我國現(xiàn)行商標法以及商標法內在邏輯、價值定位,網(wǎng)絡元標簽中插入他人商標的行為并不為消費者所感知,并不能導致其混淆。
因此,并不應當認定網(wǎng)絡元標簽插入他人商標的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,通過對元標簽中插入他人商標是否導致售前混淆這一問題的分析,筆者認為售前混淆與商標最基本的指示來源功能形成沖突,也并不符合降低商標法對消費者搜尋成本,維護消費者認牌購物方便之利益的功能定位,并不應當被納入到商標法。
作為“混淆”這一要素的“擴張解釋”,其內在價值在于維護商標權人財產(chǎn)利益,防止其交易可能性流失,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,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范圍內更為合理,為促進公平競爭產(chǎn)生積極作用。
因此,并不應當認定網(wǎng)絡元標簽插入他人商標的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,通過對元標簽中插入他人商標是否導致售前混淆這一問題的分析,筆者認為售前混淆與商標最基本的指示來源功能形成沖突,也并不符合降低商標法對消費者搜尋成本,維護消費者認牌購物方便之利益的功能定位,并不應當被納入到商標法。
作為“混淆”這一要素的“擴張解釋”,其內在價值在于維護商標權人財產(chǎn)利益,防止其交易可能性流失,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,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范圍內更為合理,為促進公平競爭產(chǎn)生積極作用。